2014年县妇联对全县农村“两癌”贫困母亲进行了全面摸底,摸底对象为新邵县农村户口、35—64周岁、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癌浸润性癌、家庭条件特别贫困等。要求上报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农合报销发票、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通过层层审核,此次全县共救助了21人各1万元。这对于帮助“两癌”患病妇女解决治疗难题、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新邵县21万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全部发放到位。“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项目自设立以来,共向新邵县38名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提供每人1万元的救助。
来源:红网
作者:黄红娟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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