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文件,文件里明确指出对农村个人建房业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然而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栖凤渡国土资源中心的工作人员童某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对农村个人建房前期实地调查、情况核实及资料准备、审批用地手续过程中,虚构国土部门办理建房批地手续需要交税、交押金等名目,向申报农村个人建房的20余位村民收取费用并侵吞,被苏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当地群众对检察机关查处该案无不拍手称快。
来源:红网
作者:曹德莉 李雄英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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