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方县环保执法人员于今年1月9日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上述两家企业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遂对其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中方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两家企业均未落实停产要求和停止排污行为。县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楚雯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何佳玲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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