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秋现年59岁,醴陵市船湾镇人。2014年10月10日,胡某秋等人受当地一林业种植大户的雇请,在村里植树造林。当日上午11时许,胡某秋将清理的枯树枝等堆放在一起,并用打火机点燃就地烧毁。因当日风大气候干燥,部分被点燃的枯树枝叶被大风吹到周围树林中,引发森林火灾,后经当地群众奋力扑救,大火于当日下午5时许被扑灭。经鉴定,此次火灾共造成75亩林地被烧毁。案发后,胡某秋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当地林业部门缴纳了植被恢复费5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逸峰 郭秀峰
编辑:申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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