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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今后叫救护车不一定非要拨打120(图)

来源:红网 作者:周帙恒 编辑:刘飞越 2015-03-20 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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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长沙市韶山南路,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的急救车上标注着医院的电话号码。图/潇湘晨报记者张迪

  红网长沙3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帙恒)一个县(市)不得设置两个以上急救中心,三级专科医院被纳入急救网络医院,按每四万人至少配一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120救护车……3月19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对院前医疗急救进行立法,在湖南省是首次。今年1月15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就对《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长沙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伟介绍说,院前医疗急救关系到每位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现有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存在建设滞后、部门职责不清晰、服务秩序不规范等问题,所以迫切需要立法予以规范。本次长沙市采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可以使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制度具有更强的稳定性、保障性、指引性和更高的效力层次。

  周伟说,《条例》实施后,长沙市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会更加完善、管理体制会更加顺畅、服务秩序会更加规范,能够确保院前医疗急救快速、安全、高效,做到有呼必接、有接必出、出之必救。另外,由于长沙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将会开展面向公众的急救知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所以公众的急救意识和技能也将会提高。

  [条例解读]

  120之外的急救号码不宜列入禁止范围

  若医院自己的救护电话派的救护车,不允许出现“120”相关标识

  与1月15日通过初审的《条例》相比,本次审议通过的《条例》一审修改稿有哪些变化?周伟介绍说,1月常委会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分别召开了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意见等多个座谈会,并在长沙人大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对所有意见综合后,2月10日召开了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统一审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些修改。

  在条例修改前,规定“违规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依法由通信管理部门查处”。然而,在本轮修改中,“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被删除了。

  周伟解释说,通过“120”之外的其他形式的呼叫号码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是院前医疗急救的有益补充,不宜列入禁止范围。比如有些医院,患者或家属会考虑到某个医院的位置有利于争取急救时间,而直接拨打该医院自己的急救电话,且部分医院有拨打自己急救电话免费接送等政策,这些情况的存在都是有合理性的。但他同时强调,如果是医院自己的救护电话派来的救护车,则不允许出现“120”的相关标识。

  院前急救仅靠体系内的医院是不够的

  有必要把体系外医疗资源作为补充,提高长沙院前急救服务能力

  修改前的《条例》中,不具备“设有急诊科的二级以上综合(中)医院”这一条件的医院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被视为“扰乱院前医疗急救秩序的行为”。而一审修改稿中删除了相关内容。

  对此,周伟解释说,满足居民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仅靠体系内的医院是不够的,还有必要把体系外的医疗资源作为重要补充,以最大程度提高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因此,修改稿允许体系外的医疗机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只是不能以120急救(指挥)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的名义开展。这样的制度设计既确保了院前医疗急救的规范性,同时也使院前医疗急救呈现一定的开放性,优化了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资源的配置。

  另外,《条例》调整了部分行政处罚额度,调整后,拒绝、推诿或者延误接收120救护车送至的伤病员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周伟说,原有罚款额度较高,执行难度较大,如果难以落实到位,将损害条例的权威,相对而言,修改后的罚款额度更具有合理性、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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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解读]

  本报曾经报道多起由120引起的医患纠纷,在这次的“条例一审修改稿”中,对于一些乱象不少条款可以说都是有针对性的设置。

  求救遭遇踢皮球

  2013年7月13日下午,长沙市望城区居民王君的母亲突犯心脏病,王君拨打120求助,希望急救车能将母亲从望城送到医疗条件较好的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但分别拨打的望城区120急救中心、长沙市120急救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急救中心相互“踢皮球”,不肯出车。王君无奈之下,只好找邻居帮忙,把母亲送到医院。

  条例规定:县(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建立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联网的指挥调度信息系统;120急救(指挥)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同时尊重伤病员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意愿,将伤病员送至医院救治。

  久等不见救护车

  2013年7月1日,长沙县一位81岁老人突然晕倒,朋友和家属拨打长沙县120急救电话,等了50分钟不见急救车,后附近广生塘社区居委会综治办主任用私车将老奶奶送到了长沙县一家医院。记者调查发现,长沙县城区用于120调度的急救车少是问题症结。长沙县卫生局表示,他们此前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将会增加一个急救中心,对现行体制进行调整。

  条例规定:120急救(指挥)中心在收到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后,应当迅速发出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根据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因素,应按照4万人口至少配一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120救护车;同时条例也提出,一个县(市)不得设置多个120急救(指挥)中心。

  黑车比正规车早

  2013年6月13日下午,长沙市开福区中岭立交桥匝道入口处,一男子腿部被车辆刮伤。拨打120十多分钟后,现场来了两辆急救车。事后证实,第一辆赶来的救护车为黑车。记者调查发现,120问题不少,包括乱收费,急救站点承包,拿回扣等。

  条例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查处冒用120救护车或者使用其他车辆从事院前医疗急救运送的违法经营行为;违规设置“120”呼叫号码,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拒绝、拖延、中止120急救通讯的违法行为,依法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改动细节]

  县(市)不得设置两个以上急救中心

  修改前:各县(市)120急救中心应当在市120 急救中心指导下,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急救网络医院,负责院前医疗急救的业务管理,并建立与市120急救中心联网的指挥调度信息系统。

  修改为:“120急救(指挥)中心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个县(市)不得设置多个120急救(指挥)中心”、“县(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建立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联网的指挥调度信息系统”。

  周伟:按照国家卫计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规定,县(市)不得设置两个以上急救中心,而长沙市有的县(市) 目前有两个120急救中心,这既不符合法律规范,实际中也不利于院前医疗急救的集中、统一、高效调度。

  三级专科医院被纳入急救网络医院

  修改前:急救网络医院的范围包括“设有急诊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中)医院”。

  修改为:设有急诊科的二级以上综合(中)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

  周伟:三级专科医院也有较强的救治能力,把其纳入急救网络医院有利于增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

  按每四万人一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

  修改前:根据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因素,应按每五万人口至少配一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120救护车。

  修改为:应按每四万人口至少配一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120救护车。

  周伟:每五万人至少配置一辆救护车,这是国家在1994年制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已经难以满足长沙市城乡居民的院前医疗急救需求,所以有必要在国家标准上有所提高,使配置更加合理。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应体现公益

  修改前:120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的院前医疗急救收费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并予以公示。

  修改后: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网络医院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应当体现公益性,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并将收费项目名称、标准等予以公示。

  周伟:无论是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规定,还是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都是有偿的,但同时又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收取少量的费用,这样既体现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属性,同时也能较好地配置比较有限的院前医疗急救资源,也就是说,公益并不完全等同于免费。同时,细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的公示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伤病员的知情权,使其能够清楚知晓每一项医疗开支。

  [名词解释]

  院前医疗急救

  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急、危、重伤病员送达医院救治前,在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的现场抢救和运送途中紧急救治等医疗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周帙恒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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