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20日讯(记者 肖军 黄巍 通讯员 杨捷灵 杨文)“这下好了,一下把两个厂子的老板都给抓起来了,再也不用担心他们随处排污,把我们的农田水渠给毁了。”3月20日,在中方县中方镇岩头元村,村民指着被污染的水渠告诉记者,对县里环保执法亮剑行动拍手称快。
今年1月9日,中方县环保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位于中方镇岩头元村的文祥塑料厂和兄弟塑业两家企业,在没有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情况下,违法生产,随意排污,对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损害,村民反应强烈。该县环保部门在进行调查取证后,对两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但两家企业无视环保部门的处理,依然顶风偷偷生产、随意排污。
3月18日,中方县政法委组织环保、公安等部门对两家企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该县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企业直接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黄巍 杨捷灵 杨文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