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3月22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曾晓蓉) 3月17日,根据湘潭市政府日前印发的《湘潭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湘潭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制度,将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优化政务环境。
施行并联审批制度后,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凡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许可的项目(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和其他项目),将由牵头单位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统一受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召集、牵头单位组织、联办单位参加,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需要,采取会议审查、现场踏勘、批件会签等形式,同步办理许可。整个工作流程可概括为“一家受理、抄告相关、联合审批、限时反馈、办结告知。”
《意见》规定,适用并联审批行政事项的审批时限,将在之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压缩。其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将在法定时限802天压缩至承诺时限274天基础上,再次压缩至128天;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将在法定时限683天压缩至承诺时限234天的基础上,再次压缩至96天。
《意见》还首次对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的办理时限作出了明确规范。对政府投资项目中涉及社会中介机构受理一般时限由320天压缩至139天,缩减56.6%,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受理一般时限由245天压缩至119天,缩减51.4%。
为确保该项改革能顺利推行,湘潭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任组长的并联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所有并联审批项目均纳入湘潭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统一办理和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曾晓蓉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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