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存折没留密码
去年7月份,柏加镇86岁的陈大爷因病不幸去世,在弥留之际,他将一本存有12000元的银行存折,作为遗产交给了老伴付奶奶。
因为儿女孝顺,付奶奶并未到银行去取过款,直到最近她患病住院了,才告诉儿女可以拿存折到银行将钱取出来,用作自己的医药费。“我妈妈不想增加我们的负担,说父亲给她留了一笔钱,可以拿出来先用着。”付奶奶的女儿陈女士说,母亲在将存折交给她时,曾告诉她,这本存折并没有取款密码,只要拿存折就可以取到钱。
“这笔钱,是我父亲生前分两次存入的,父亲年纪大,根本记不住密码,所以他告诉母亲没有设置密码。”陈女士说,可当他们拿着存折来到银行后,银行系统却告知需要输入取款密码,“我根本不知道密码,所以去了几次都没有取成功”。
家属需钱治病遭遇取款难
由于付奶奶病情危急,儿女们已花去不少治疗费用,取出这万余元存款更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家属们再一次找到银行,并说明了具体情况。
“我说这存折是我父亲去世后留给我母亲的,给他们出示了我父母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但银行还是说不能取。”陈女士说,银行方表示不是本人,如果没有密码就不能取钱,在说明父亲去世的情况后,取款结果变得更加麻烦,“如果要取这笔存款必须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对此,陈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表示对银行的做法有点不理解。针对陈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随后从多家银行了解到,存款人去世后,如果不知道存折或银行卡密码,继承人取钱时必须进行存款继承权公证。
新闻释疑
存款涉继承权需公证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老人去世后,留下的存款就产生了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陈女士首先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再带着老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费用按存款价值额的2%收取。
“如果老人没有立下遗嘱,就必须通过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银行要求先办理公证,这是为了保护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工作人员建议,老人不要乱放存单、存折等银行凭证,或将它们藏得太隐秘,最好将银行密码告诉配偶或子女。同时,老人过世后,家属先不要急于注销老人身份证,以备相关手续办理之用。
来源:红网
作者:李小雷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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