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贾治邦,副主任解振华以及调研组成员印红、康耀红、姚中民、聂振邦参加调研,省领导谢勇、张硕辅、武吉海、杨维刚出席座谈会并为调研组介绍湖南湿地保护情况。
湖南是全国湿地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湿地类型多样,包括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4大湿地类,湿地面积达1530万亩(水稻田除外)。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湿地的保护与管理。先后出台了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省“美丽湿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编制了湿地保护规划《湖南省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2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绿色湖南建设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将全省湿地保护率从51%提升到70%的总体目标和“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建设的总体布局。
到2014年,湖南已有3处国际重要湿地、18处省重要湿地,建立49处国家湿地公园、74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全省湿地保护面积达1059.98万亩,湿地保护率达69.30%,高于全国43.51%的平均水平。
罗富和对湖南有条理、有规划、有重点地保护湿地以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湿地是“地球之肾”,要加强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目前,长江全流域的水资源管理存在一些问题,要加强对长江上游堤坝的综合调节,包括对堤坝的放水流量把控以及发电企业的运营等,都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而不应将经济利益放在首位。
同时,要妥善解决好湿地污染的问题。罗富和认为,不能单纯依靠增加补偿、扩大移民等措施来解决湿地污染,而要加大对现有治污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并将一些治污研究成果及早转化为实践技术。“保护湿地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罗富和希望,要继续扩大宣传教育,通过湿地节等活动的带动,提高全社会对湿地保护的关注力度。
副省长张硕辅指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涉及多个省市、部门,现行法律法规对湿地的管理处于单要素涉及状态。他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使湿地保护在法律的监控下进行;科学编制三峡水库蓄水调度方案,在基本满足发电需求的基础上,尽量满足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要求,使洞庭湖的水文情势最大程度低趋于自然水文过程。
3月24日至25日,调研组一行将赴岳阳和常德的相关湿地区域开展为期2天的实地考察。
来源:红网
作者:黎鑫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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