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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召开民间融资民间借贷风险排查工作会

来源:红网 作者:朱延寿 编辑:申太阳 2015-03-27 15: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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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双峰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学耀

  红网双峰站3月27日讯(分站记者 朱延寿)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3月26日,双峰县召开会议,决定于3月至5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民间融资民间借贷风险排查工作。会议由副县长左娅丽主持。县财金办主任陈钢粮作工作安排。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学耀在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并出台考核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和乡镇干部、村组干部约法三章,不要参与民间融资民间借贷。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县乡村三级要发挥网络作用,对已发现的民间融资民间借贷情况要做好稳控措施和疏导工作;对没发现的民间融资民间借贷情况的地方要进行全面排查,注意“属地负责”,全面掌握情况再分析隐患,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通过开展民间融资、民间借贷风险排查,摸清全县民间融资、民间借贷真实风险底数,掌握民间融资、民间借贷金额和参与人数等具体情况,提早发现非法集资苗头,消除非法集资隐患,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风险的蔓延,促进我县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维护地方金融和社会稳定。
  
  本次排查范围为全县各乡镇、经开新区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所辖范围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同时对全县各行各业全面开展排查,重点以各类高风险行业企业,如涉农企业,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培训机构、养生会所等组织;各类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保险代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及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以及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分支机构。同时,“异地注册、当地经营”的机构也纳入排查范围。
  
  此次排查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排查工作,在属地和行业范围内的开展全面排查,然后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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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延寿

编辑:申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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