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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原县长李军一审获刑12年

来源:红网 作者:肖洋桂 张永建 编辑:刘飞越 2015-03-27 13: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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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张家界3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张永建)3月26日,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军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李军系慈利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正处级)。

  去年9月30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对李军涉嫌受贿犯罪案立案侦查。同年10月1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军(正处级)决定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其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期间,被告人李军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上述宣判。

  李军,男,常德人,1965年5月出生,1985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张家界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处长,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武陵源区委副书记,武陵源区委常委、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党委书记,武陵源区委常委、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党委副书记、管理处处长,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党委副书记、管理处处长。2011年12月起任慈利县委副书记、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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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洋桂 张永建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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