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晚,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省道S216线宁远县冷水镇月江湾村路段时,与停在路旁的大货车追尾相撞,将正在路旁检修故障车的货车驾驶人宾某及货车随行人员郑某撞伤,造成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蒋某本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此事故蒋某需赔偿死者及伤者方的损失费用约2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蒋某因重伤住院治疗。期间,保险公司支付了11万元给死者方,余款9万余元由蒋某支付,因躲避需赔偿死者及伤者方的损失费用,蒋某出院后不知所踪。
大队办案民警曾多次前往蒋某家中走访,其家属都说不知蒋某去向。2011年6月蒋某被列入网上追逃对象。
百日会战期间,大队将其作为重点逃逸对象,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蒋某家人联系与沟通,宣讲政策及潜逃的危害性,并让他们换位思考,体恤受害者家属的心情和痛苦。经过艰苦努力的规劝工作,蒋某终于答应主动到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蒋某已被取保候审。
来源:红网
作者:杨小花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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