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益阳3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傅爱军)因缺钱花,陈强绑架小学生李华向其父母勒索钱财,后担心对方报案而将其杀害。3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强依法执行死刑。
2012年12月26日早晨,下起了雨。陈强看见李华撑伞经过,便要其送他到早餐店,两人还一起吃了早餐。聊天中,陈强得知李华父母在外务工,两人互留了手机号码。同月31日下午,陈强给李华发短信,说要给东西给他。见面后,陈强便给了李华零食,并将其带回家中看电视,自己则到厕所吸食毒品。
陈强想起自己没钱用,于是产生了绑架李华勒索钱财的念头。此时,李华提出回家,陈强便谎称李华爸爸欠其钱,还了钱才能让李华回去。接着,又用李华手机给其父亲发短信,索要赎金23万余元。之后,陈强再次打电话给李华父亲,称至少要15万元并威胁不许报警。当晚,陈强将李华带到一处空房,李华突然往外跑,担心李华会报案,陈强便将其抓住,捡起砖头朝李华的头砸过去。之后,他还拿剪刀对着李华颈部捅刺,导致李华死亡。
2013年1月2日,陈强被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傅爱军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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