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份,储某某为改善豆芽外观,促进豆芽生长,贪图便宜,特意从贵州省贵阳市某某区植物生长调节剂厂购买“种子处理剂”("AB粉液”,含6-苄基腺嘌呤)后,将其使用于豆芽的生产过程中,违规生产豆芽50余公斤,并全部在靖州县玉林庵农贸市场内销售,非法获利。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储某某家中搜到已开包使用的白色粉剂一包,其说明书中注明为“优质豆芽速生剂”,一瓶水剂,为贵州一厂家产的“种子处理剂”。
2014年12月30日,靖州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储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2015年3月30日,靖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储某某作出相应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戈亚敏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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