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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教育局规范教育收费 执行收费明细公示制

来源:红网 作者:杨建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2015-03-31 16: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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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县站3月31日(分站记者 杨建 通讯员 赵红霞)“今年春季开学,学校将收费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得很清楚,让我们明明白白地交费。”日前,某家长送子女开学交费后如是说道。教育收费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县教育局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正风肃纪,确保全县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落实收费工作责任制。县教育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明确“一把手”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层层签订《湘潭县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执行收费明细公示制。这个局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湘潭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2015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收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潭价费〔2015〕11号),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制作收费告示牌,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确保公示醒目、固定、长久,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收费”。
  
  加强收费工作监督检查。这个局抓住春季开学时收费的“高峰期”和乱收费的“多发期”,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还聘请了5位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退休老干部以及3位特约人员为收费评议员、收费监督员,采取日常督查与年终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育收费监督力度。
  
  记者了解到,在年初,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的通知》(潭教党字[2015]1号)的文件,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将顶格处理。春季开学以来,县教育局接到有关教育乱收费的投诉基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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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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