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社保缴费基数明起可申报 申报时间:4月1日至8月31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康晓乔 2015-03-31 11:28:43
时刻新闻
—分享—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市本级和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险种之一的用人单位,明日(4月1日)起需进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2015年1月1日以后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本年度不需申报。

  用人单位可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www.cs12333.com)“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网上填报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等数据。申报时间自4月1日至8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申报工作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上年度单位缴费基数的110%确定本年度单位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特别提醒参保职工,要仔细核对本单位申报的本人工资情况,发现用人单位有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单位所属经办机构的基数申报审核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

  长沙市本级84907977;芙蓉区84683408;

  岳麓区88999325;雨花区85880229;

  天心区85899272;开福区84558026。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康晓乔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