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琼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何佳玲 2015-04-01 16:29:43
时刻新闻
—分享—

c10810.jpg

3月30日至31日,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c10811.jpg

举手表决

  红网湘乡站4月1日讯(分站记者 李文琼)3月30日至31日,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湘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湘、黎文辉、周溪建,正县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委员刘满禄等23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湘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彭瑞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郭兰应邀出席本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文华良,市委常委、副市长彭初阳,副市长周赏玲、谢北葵、彭建平,市人民法院院长易己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德邦及相关部办委局负责人,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各办委副主任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赵叶惠、王建湘、周溪建先后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至第五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湘乡市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会议审查通过了该报告,并要求,要下大力气完成税费征缴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税费征缴目标任务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要进一步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在2015年完成《湘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编制。要引进规划专业领域人才组成咨询队伍,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力度,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机制。要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预算管理。对人大审查批准的项目资金,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如有变更,要严格按程序报市人大批准。人大相关委室要加强对预留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跟踪督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湘乡市水利建设基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并要求,要加大基金征收及水利建设争资引项的力度。要加大资金整合的力度,发挥资金整体效益。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力度,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建管并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湘乡市排污治理资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方案,并要求,要切实加大排污费征缴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排污费应征尽征。要落实好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对城区周边企业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及农村畜禽水产养殖的乱排乱放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达标排放。要加紧落实治理项目,严格企业环境准入制度,拒绝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落户。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强化环保执法,加强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运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湘乡市教育专项资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并要求,要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征管力度,确保教育专项资金收入计划的完成。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资金安排应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重解决教师周转房落实、教师办公桌椅更换等问题。要强化管理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广开财源,加强资本运作,加强对教育闲置资产的处置工作,所得资金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喻名扬等10名同志评为湘乡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报告,决定授予喻名扬等10名同志湘乡市劳动模范称号。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任命彭建平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文华良同志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钟梦熊等4名同志为办事处人大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对市人民法院陈锋华等28名同志进行了职务任免。
  
  会议还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报告)。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琼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何佳玲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4/01/406014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