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杉镇加大村级治理力度,并积极美化庭院环境,居民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图为万龙村毛塘组一居民家的庭院。干杉镇供图
红网长沙县站4月1日讯(分站记者 潘东晓)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创新村级治理,推动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一直是政界和学界关注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那么,在新常态下,如何发展基层民主,构建村级治理新模式?长沙县干杉镇提出以党的建设为总揽,以规范“四务”(村务、财务、党务、组务)为突破口,以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着力点,着力构建新常态下“村级治理”新模式。
培育干群参与村级治理的积极性
干杉镇认为,长沙县践行群众工作中积极推进新型村级治理工作,以试点促全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为了把新型村级治理推向更高层次又提出了“乐和”理念,并开展了“乐和乡村”建设的部署与推进,创造性开展农业、农村工作,这些举措不断丰富和完善了基层民主建设的内容和模式。
干杉镇通过实践村级治理活动时积累的经验以及调研,发现运行中出现的困难,村组干部在工作时表现的迷茫和困惑,再次深入基层农户和基层干部座谈、调研,提出了以下建议。
首先,要提升对推进新型村级治理的认识。干杉镇认为,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形式不断丰富,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层面,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已成为农村社会建设和治理的主要形式。
但需进一步培育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新型村级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达到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自治组织互动有序、群众参与自觉积极、农村发展有效保障的效果。
理顺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
“要理顺自治组织关系,让村级治理'活'起来。”进一步完善村组自治组织成员构成,理顺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协作、互动,让基层自治活动充满生机。村(社区)党支部要让那些热心公益事业、为人正派、有威望、有一定能力和水平的能人骨干充实到自治组织中来,注重对自治组织成员进行必要培训,让他们懂得每个自治组织的职责职能,自己可以干什么,应该干什么,必须干什么,哪些不能干,按哪些规矩干。
干杉镇建议,在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等村组干部队伍人员的使用上,首先注重保持队伍基本稳定,防止频繁轮换的现象,以利于村组干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但也不搞“终身制”,对不称职或工作不负责任的要及时调整,对工作出色的村组干部大力表彰,充分调动其工作热情。
干杉镇党委、政府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有镇联村干部“一带三”模式,村组干部及自治组织成员也践行“一带三”的模式联系群众,促进协商主体或自治主体之间更加密切关系、更加协商融合,在贯穿“乐和”理念中推进工作,达到“乐和”情景。
增强干部群众参政议事能力
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实施的效果如何,关键取决于干部群众参政议事能力的高低。
“加强村组干部培训,让干部素质'强'起来。”干杉镇建议,应把增强干部群众的议事能力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努力提高他们建言献策水平,确保说出的话有分量、提出的建议有价值、作出的决策有依据。
干杉镇说,例如可加强对村干部、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进行培训。镇党委、政府可负责集中培训;村(社区)支部针对随时发生的问题,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给予帮助指导,组织开展组会计业务培训等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干杉镇相信,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矛盾多,问题广,利益诉求与价值观念多元化,但加强村级治理,将“乐和”理念根植于群众思想深处,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为各方利益主体提供一个对话、磋商、交流、沟通的平台,促成各方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和谐中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在相知、相融中达成一致,在合作、共创中达到“乐和”。
规范村组管理四务运行机制
“规范村组四务管理,让运行机制'顺'起来。”干杉镇认为,要实施“村组干部规范化管理工程”,并将规范化建设延伸到村民小组一级。建立村务、党务、财务、组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四务,接受群众监督。
全面推行“七步工作法”,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民议事会合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委会执行—监委会监督—公开结果,实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村级事务有台帐、有记录,村级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四务公开了,程序规范了,广大群众才愿意监督和能够监督。”干杉镇说,镇党委加强督查检查,并实施奖惩兑现,切实确保村组管理运行机制顺畅。
来源:红网
作者:潘东晓
编辑:申太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