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有价非税票据使用年度检查明确规定了年检范围,即办理了《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和《湖南省其他财政票据购领证》,并购领了非税收入票据或其他财政票据的所有县直单位、县管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年检内容为是否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办理财政票据的购领、核销手续;是否按规定保管财政票据和《购领证》,对已使用的票据存根,是否按规定妥善保管,保存期满后是否按规定进行销毁;是否按规定填开财政票据,填开票据的内容是否完整、真实、规范,印章是否齐全,有无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是否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非税收入,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收取的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年检采取单位自查和送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单位2014年购领和以前年度结转至2014年使用的所有财政票据,必要时也可延伸至以前年度。要求单位认真对财政票据使用、保管和收入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开票金额与缴存汇缴结算户的金额是否一致和票据的遗失、毁损情况,以及2014年单位缴存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情况;做好财政票据存根分类、清理工作;分票种、按票据号码整理成册,电脑票据应制作封面装订,填写相关表格;购领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单位,年检时应报送经费收支财务表及相关资料。
来源:红网
作者:段才国 王健鹏
编辑:申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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