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红旗门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一位女士的挎包放在单位办公桌被盗。报案人称,自己离开办公室不到10分钟,回来就发现挎包不翼而飞,挎包里有两部手机、现金2000元及各种证件。
通过分析甄别案发时间段的进出人员情况,民警很快锁定了一名年约30岁、中等身材的男子为重点嫌疑对象。
2015年元月以后,办公室丢包的案件在红旗门派出所辖区又出现两次。民警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在案发时段都有一名30来岁的男子曾经出现。
相似的作案手法、相同的可疑男子。通过走访排查和比对,警方很快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多个视频录像佐证了警方的判断:该男子多次在案发时段现身,怀中鼓鼓囊囊似乎藏有可疑物品,且该男子在出入口时刻意低头匆匆走过,形迹十分可疑。
3月初,民警核实了该男子的真实身份:龙某,30岁,凤凰县沱江镇人,2014年10月期间曾经因盗窃被治安处罚。
3月19日中午,民警在沱江镇一居民家中将龙某抓获。经审讯,龙某对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多次流窜吉首、龙山、凤凰等地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龙某交代,刚开始作案时心里紧张,几次得手之后就逐渐胆大,每次得手后先拿出包里的现金和手机,然后随手将包丢弃于垃圾箱中。据初步估算,龙某从中获得赃款赃物价值6万余元,但均被他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仕君 金丹
编辑:申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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