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3日,陈某与尹某先后来到永兴县七甲乡某乡村的赌场,与他人一起进行一种名叫“三公”赌博。自认为自己赌运不错的陈某却基本每把都输,眼看自己随身携带三千元现金即将输完。陈某心想是否庄家发牌有问题,便暂时离开自己座位,来到发牌人谭某的身旁。不久后,陈某果然发现输钱问题之所在,原来谭某在“出千”,即给庄家换好牌发。当谭某在正在“出千”,心急手快的陈某当众押住谭某的手,说出了其中奥妙。尔后气愤之下的陈某、尹某与输钱的牌友一同要求庄家退钱。争执之下,越发气愤的陈某、尹某手持赌场内的凳子、玻璃杯等物品对谭某进行殴打,直到庄家退回4500元才离开。事后,谭某经鉴定构成轻伤。
目前,该案已移交至该院的侦监部门审查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唐双明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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