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区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的公务用车必须做到“八个严禁,二个制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严禁专车专用;严禁外借或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领导干部调用相关单位或服务对象车辆办私事;严禁公车参与婚丧喜庆、旅游、扫墓、娱乐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停放酒楼、舞厅等娱乐场所;严禁公车以个人名义上户;八严禁撕毁公车标识;实行派车制度;实行统一地点停放制度。
3月31日至4月6日,作风办对全区105个单位、254台公务用车做了一次全面调度检查。清明期间公车“休假”情况良好。
来源:红网
作者:黄永新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何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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