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沅江市庆云山街道的李某初中辍学后,李某干脆和一群哥们到处厮混,曾三次因犯盗窃罪而服刑,最近一次因数额巨大且为累犯被判刑期十年,2014年11月3日是李某第三次刑满释放的日子,谁知“贼性不改”的他并没有一悔前过,而是在沅江市区再次伺机行窃。2014年11月5日晚11时许,李某窜入沅江市国土局家属区,按“老套路”用事先准备好自制钥匙扭开彭某家的防盗门,盗得笔记本电脑一台、极品香烟5条、黄金首饰两件。
据被盗人彭某举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认定李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例为网上逃犯。今年2月20日,公安机关在湘潭市宝塔区一网吧内将李某抓获,李某对所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14年11月5日至11月17日期间,八次窃得现金、首饰、电器等物品,共获利3万余元。
“我也没想到自己的胆子会变得这么大,本来在里面都想好了不干了,可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这回一定要改了打牌赌博、好吃懒做的毛病。”李某一脸懊悔地说。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亮 张倩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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