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4月8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肖蓉)昨日上午9点左右,在芦淞区建设南路,一鞋店的女店员小媛突然发现店外有名奇怪的男子:站在离她四五米远的地方,一边打着雨伞,一边裸露着下体,并做不雅动作……
“他开始站在人行道的电话亭边,我以为他在等人,没有留意。”小媛称,昨天上午9点,她在鞋店打扫卫生时就看到这名男子。男子30多岁,身高约1.6米,穿着深灰色衣服,戴着眼镜,打着蓝色的伞,提着一个黄色的袋子。
过了一会,男子居然裸露着下体,并对着店里的人做不雅动作,这可把小媛和同事吓坏了。
“他在周围徘徊,有时还走进周边的店子又出来,一直没离开。当有男性经过时,他就用伞遮住,看到女性他又露出下体,不少过路的女子都被吓了一跳。”小媛说。
直到11点多,实在无法忍受的小媛和同事拿出手机准备拍下男子的不雅行为时,男子迅速转身离开了。
晚报法律顾问聂炜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心理专家
露阴癖多属心理疾病
“该男子可能是露阴癖患者,这是一种性心理障碍疾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株洲市心理学会秘书长丁光木表示,女性市民遇到这种人时,尽量不要惊慌,应尽快回避,对方会觉得无趣而结束其行为。若是遇到个别人尾随,尽量向人多的地方靠拢并及时报警。
来源:红网
作者:肖蓉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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