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0岁的易柳单,醴陵市南桥镇人,案发前还在驾校。3月23日下午,易柳单在家门口看到其年仅2岁的儿子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后,司机当场逃逸。为给儿子讨说法,易柳单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前去追赶,超速追赶了八九公里仍未追上这辆肇事摩托。当日16时50分许,在以89.43Km/h的车速(该路段限速70Km/h)途径106国道醴陵市南桥镇清水村桔园组地段时,因车速过快紧急刹车未果致使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易某撞死,后车辆失控撞入公路右侧一处民宅,将在该住在行走的李某、黄某、杨某三人撞伤。经认定,易柳单对此事故负全责。案发当天,易柳单主动向醴陵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案发后,易柳单倾其所有赔偿了死者易某26万元损失,但对于另三名伤者则无力赔偿。另,易柳单的儿子因受伤住院接受治疗。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谭雪芹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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