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不少政府工作部门对自己拥有的权力底数不清,权力信息透明度不够,部门职责交叉问题仍然存在。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自查的行政权力,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实施依据,限定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能作为依据,部门自行发布红头文件设定的行政权力要全面取消。通过严格审核确认,市本级权力清单力争在5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县市区权力清单必须在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来源:红网
作者:李谦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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