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芙蓉区安泰新村,15岁女孩小青送外卖时遭挟持,警察在事发现场巡逻。图/实习生 杨杨 记者 蒋丽梅
红网长沙4月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作为一个正常人也好,作为一个失去理智的人也好,我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和原谅,我不是刻意要去搞这些事情,我也是走投无路逼迫无奈,我也知道吸毒导致精神错乱或者致幻绝对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只是希望得到被害单位以及被害人的原谅。
去年8月22日,芙蓉区安泰新村,一名15岁的女孩在送外卖时遭常德男子赵丹挟持。迫于警方围捕的压力,赵丹中途将女孩释放,并在次日凌晨被警方抓获归案。近日,在芙蓉区人民法院,检方以涉嫌诈骗罪、绑架罪和抢劫罪对赵丹提起了公诉。
被挟持的女孩叫小青(化名),宁乡人。去年8月,15岁的她来到长沙,在芙蓉区一家亲戚开的餐馆里帮工,想利用假期时间赚点零花钱。8月22日下午2点20分,小青在送外卖时被常德男子赵丹挟持。随后在警方的全城围捕下,迫于压力的赵丹中途将女孩释放,并在8月23日被长沙警方抓捕。
庭审一开始,站在被告席上的赵丹就向受害人表达了自己的歉意。他辩称,一开始在常德石门租车时,并没有诈骗的意图。“如果不是毒品,我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步,我当时真的不是故意想要伤害她的。”赵丹说。他还辩称,之所以来到长沙,是因为父亲生病了,要来追讨债务。而挟持小青是出于“想让她帮个忙”,也没有对其使用任何暴力,“我也是走投无路,被逼无奈,是因为吸毒才导致精神错乱,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赵丹因犯诈骗罪、绑架罪和抢劫罪,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7万元。
[庭审现场]
走投无路才挟持小青,希望得到原谅
庭审现场,赵丹态度诚恳,一开始就向受害人表达的自己的歉意。与去年8月那个疯狂失控的他判若两人。
公诉人:为什么要挟持她(小青)?
赵丹:我只是想让她帮个忙,能安全离开之前所租住的地方。
公诉人:后来在哪里放的被害人?
赵丹:大托铺。
公诉人:为什么这个时候放?
赵丹:因为我的意思就只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我租住的地方就可以了。我已经感觉自己安全了。
公诉人:当时你躲在出租房内,民警去敲门时,你怎么想的?
赵丹:我当时想要么是途安租车公司请的人,要么是追债的,也有可能是公安。我当时很紧张。我都不知道怎么搞,就躲在家里面,没出声。
公诉人:为什么借了车不还?还跑到长沙来?
赵丹:我来长沙主要是为了帮助父亲追讨债务。在租车时,我也无心要诈骗他们,只是临时(起意),因为延期了,无力偿还。
公诉人:为什么又去麻将馆抢钱?
赵丹:我当时是去找人借钱的,结果他人不在。我就冲到麻将馆里面,把你们手上的钱(拿出来),江湖救急,就当跟你们借的,一共抢了800块吧。
公诉人:有什么想对被害人说的?
赵丹:当时的情况作为一个正常人也好,作为一个失去理智的人也好,我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和原谅,我不是刻意要去搞这些事情,我也是走投无路逼迫无奈,我也知道吸毒导致精神错乱或者致幻绝对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只是希望得到被害单位以及被害人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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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民警电话,他挟持外卖女孩撤离
去年6月14日上午,赵丹在石门一租车行以每天280元的价格租了辆别克小轿车,租期为3天。他先把车开到一家汽车修理厂,将车载GPS定位仪拆除,然后把车开到长沙。随后赵丹以22000元的价格将车抵押,再买了辆二手本田车。
之后一段时间里,赵丹租住在芙蓉区安泰新村。同年8月21日,赵丹接到荷花园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要求与其进行见面。赵丹意识到骗车行为或没能按期报到进行强制戒毒的事情暴露了,于是一直躲在出租屋里不敢出门。
8月22日,警方找到赵丹租住的房间,试图联系上房东打开房门。当时赵丹一直躲在房内没出声。到了中午,赵丹打电话给附近的“全家乐”餐馆叫盒饭,正在暑假帮工的小青准备给赵丹送外卖。听到有人敲门,赵丹便打开一点门缝,迅速将小青拉过去,用自制的一把“枪”抵住小青身体,挟持其下楼,将她强行带上本田小车并逃离现场。
警方随后调集警力对赵丹展开围捕。大约1小时后,赵丹在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大托村附近将小青释放。
“全家乐”餐馆离赵丹的出租房其实只隔着一条马路,见小青迟迟不归,给她打电话也无人接听。正当大家在焦急寻找时,小青回来了,“身体没事,但应该受到了惊吓,原本活泼的人一句话都没说。”店员说。
驾车来到大托铺街道兴隆村,寻找一名姓罗的男子,准备找他借钱。但因为罗姓男子不在,他便拿着自制的黑色“枪”,闯入一家麻将馆内,持械抢得现金800多元后逃离现场。
8月23日凌晨1时左右,赵丹在芙蓉区府后街“大富豪宾馆”门口被抓获归案,当场查获赵丹随身携带的枪形物。经尿检,赵丹吸毒(甲基安菲他明类毒品);经物证鉴定,赵丹所持枪形物不认定为枪支。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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