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记者从湖南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落实到湖南省内,零售价每升大约上调0.1元,具体如下:
93#(Ⅳ)汽油批发价格7767元/吨;零售价格8067元/吨、6.05元/升,上调0.09元/升;
97#(Ⅳ)汽油批发价格8223元/吨;零售价格8523元/吨、6.43元/升;上调0.1元/升;
0#普通柴油批发价格6000元/吨;零售价格6300元/吨、5.44元/升;上调0.1元/升;
0#车用柴油(Ⅳ)批发价格6370元/吨;零售价格6670元/吨、5.75元/升;上调0.09元/升。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4月10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3月下旬以来,受中东地缘政治紧张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波动,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上涨。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2015年湖南成品油价格调整一览:
1月12日,汽、柴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含增加的消费税;
1月26日,成品油价迎史上首次“十三连跌”。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65元和350元;
2月9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280元;
2月27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
3月12日,由于调价幅度不足每吨50元,调价搁浅。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3月26日,冲抵3月12日未调金额后,汽、柴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40、23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20元和11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90和583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190元和6230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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