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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操作细则出台 “三位一体”实现“无缝对接”

来源:红网 作者:廖英 韩梅 编辑:杨洁 实习生 陶园 2015-04-10 1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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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4月10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廖英 通讯员 韩梅)4月9日,我们从湘潭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了解到,近期湘潭出台了《湘潭市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操作细则》,意味着湘潭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将形成以早期介入为原则,以医疗康复为基础,以职业康复为重点,以社会康复为补充的具有湘潭特色的工伤康复服务模式。
  
  “对工伤患者实施工伤康复早期介入,康复效果会更显著,疗程缩短,功能障碍恢复程度提高。”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细则》的出台明确了工伤康复“早期介入”原则,实现了医疗救治与康复治疗无缝对接,使工伤职工尽可能早地在康复“最佳期”接受治疗。
  
  现代康复医学认为,为了获得最佳治疗效果,康复治疗必须在工伤发生后尽早进行。如果康复治疗能早期介入,不仅能使工伤职工在最佳康复期内获得康复治疗,还能降低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的神经功能和机体功能缺损,对防止并发症和降低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能力,使其尽早回归家庭和社会,实现再就业,减少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工伤康复早期介入的开展主要依托医疗康复机构。今年,湘潭市将筛选一些有康复条件并乐意为工伤康复服务的医疗康复机构,委托具有较高水平的协议康复机构作为早期介入的技术指导,对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实行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由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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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英 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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