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1日8时许,宁远县水市镇游鱼井堡子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核实,事发时,刘某驾驶无牌农用车行驶至宁远县水市镇游鱼井村堡子地路段时,将横过道路的行人魏某撞倒在地,导致魏某受重伤。2013年9月24日,交警部门对案件作出事故认定,认定刘某是负主要责任,行人魏某是负次要责任。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魏某治疗期间,刘某仅赔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不知所踪。在多次与其联系、上门查找无果的情况下,2014年5月12日,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追逃。
2015年4月13日,在道县四马桥派出所的协助下,民警一举抓获了藏匿在其娘家的交通肇事逃逸人刘某。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杨小花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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