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紧抓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群众更多获得感为目的和标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单位创建要扩面提标,把创建触角延伸到市场主体、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活动,激发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城市综合性的最高荣誉,是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早在2001年9月,株洲就提出创建文明城市;2004年,株洲如愿成为全省文明城市;2008年,株洲提出更高目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1年,株洲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2015年,株洲市成为全省唯一首次获得提名资格就被正式命名的全国文明城市。
14年的文明创建,特别是6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400万株洲人民积极参与下,株洲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城市面貌得到了很大改观,人民群众从文明创建中得到了更多实惠。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雄出席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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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4届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名单
株洲市“2014届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名单
1、文明城市(城区、县城)(1个)
茶陵县
2、文明村镇(6个)
株洲县渌口镇、醴陵市长庆示范区珊田村、攸县酒埠江镇、炎陵县三河镇、茶陵县腰陂镇、云龙示范区云田镇
3、文明单位(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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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明标兵单位(5个)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湖南省地勘局416队、炎陵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红网
作者:刘芳 朱文
编辑:杨洁 实习生 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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