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确认的奖励对象,由单位负责年审。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由原工作单位组织年审。无工作单位居民奖励对象由乡镇安排社区或居委会组织年审。所有年审情况按程序于5月31日报县人口计生委利导股。
国有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奖励对象由单位确认申报。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由县人口计生委确认,由原工作单位组织申报。无工作单位居民奖励对象,由县人口计生委确认。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014年1月1日以后退休或达到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条件的对象按80元/月奖励,不用签协议。《申请表》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身份证要求二代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要与退休时报人社部门的一致,如不一致的本人要到人社部门做修改;单位类型、养老保险类别、参保地必需准确。否则与人社部门不能匹配上,奖励金不能按时发放或不能发放到位,由本人负责。该项工作为常规工作,今后如政策未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
来源:红网
作者:朱忠达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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