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系溆浦县龙潭镇农民。2013年11月15日,溆浦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刑罚执行期间,因吴某患上尿毒症需住院治疗,司法机关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尚有余刑一年三个月未执行。出狱后,吴某认为自己身患重病,不会再入狱坐牢,反而明目张胆贩卖毒品。2014年11月10日,吴某向吸毒人员销售毒品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具备严重疾病等相关法定情形的,可暂时监外服刑。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如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可对其收监关押。
来源:红网
作者:张贻利 禹超群 乔海平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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