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备忘录就异地执行案件的范围和程序要求、协作协作执行事项的内容和要求、推动建立网络协作协助执行、预防和应对异地执行暴力抗法及异地执行协作协助联络机关及争议解决办法等进行明确规定。备忘录经与会的16家高院院长或院长授权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辖区中基层人民法院共同遵照执行。
与会代表还就如何有效落实备忘录异地协作协助机制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备忘录虽已签署,但重在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各高院要及时将《备忘录》下发至所辖中、基层法院,并研究出台实施细则。各高院要在备忘录基础上,建立异地执行协作例会机制,尤其是要相互开放网络查控系统,充分发挥网络查控系统在异地协作协助执行中的作用,为异地执行协作协助搭建长效平台。
吴少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16家高院共同创建的异地执行协作协助机制新模式。他指出,16个高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对于实现跨区域执行协作协助,有效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他希望已签署异地执行协作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要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继续以强化执行信息化为基础,进一步完善跨区域间司法网络对接和执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执行指挥系统的作用,不断提升异地执行协作协助效果。各高院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进一步扩大执行联动范围,加强跨区域间执行沟通交流,完善异地执行协作协助机制,深化协作内容,真正为推进诚信社会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禹爱民 朱茜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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