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4月18日讯(通讯员 陈皓静)本以为找到好的投资渠道,不料钱投出去再想退回来时,所投资的公司却人去楼空。4月17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徐某系江苏徐州人,无固定职业。2014年9月29日,徐某和程某(另案处理)、仲某(在逃)等人商议后在株洲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湖南月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徐某出任法人代表,公司地址设于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61号国际公寓2007室,并于同年10月11日开始营业。
该公司成立后仅经营一项业务——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徐某兼任公司总经理,程某等三人负责业务团队。公司共有30多名业务员,业务员每天到株洲市公共场所分发宣传单,将客户吸引到公司参观,对外宣传湖南月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为山东月神夜光电动车有限公司融资,并介绍该公司的实力,再洽谈借钱,约定投资期限4个月至1年,每月利息2%-3%,并且业务员向客户承诺投资当天即可拿到3-6个月的投资利息,还有红包奖励。公司吸收的存款业务团队占50%,从公司成立到2014年11月共吸收90多名投资者共计200余万元存款。
2014年11月19日,10多名投资者到该公司要求退钱,徐某等人因退不出钱,遂逃离株洲。2014年11月28日徐某被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网上追逃。2015年3月13日,徐某在徐州家中被徐州市王陵派出所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陈皓静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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