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18时许,长沙铁路公安处韶山车站派出所民警发现在火车站广场的围栏旁,有一名中年男子坐在地上,背靠廊柱,神态异常。刚一走近,就酒气扑鼻。走近一看,发现该男子满头大汗,昏睡不醒。经进一步观察,该男子呼吸正常,体表无明显损伤,身上也没有携带任何身份证件,几番呼叫无应答,掐人中也无反应。根据该男子的情况分析,民警猜测其因饮酒过度,可能酒精中毒,于是立即拨打120急救车。十几分钟后急救车赶到,民警配合医护人员将该男子送往医院抢救。直到20日凌晨,该男子才徐徐醒来,恢复部分意识后,却大吵大闹,不肯接受治疗和检查。经民警约束和通宵看护,医生对其强制治疗,该男子于20日8时许,基本恢复清醒。
民警随即询问其叫什么名字,家在什么地方?该男子不会写字,讲一口外地方言,只能根据其谐音大概推测其名叫吴先玉,是泾县人。民警根据该男子提供的信息并拍照后,反复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查询,确定该男子真名吴某,现年46岁,系安徽定远县仓镇人。经联系吴某户籍地所在派出所,得知该男子多年来嗜酒如命,游手好闲,有钱必买酒,逢酒必喝,喝酒必醉,多次酒精中毒,昏迷不醒。其妻子不堪忍受几年前已与其离婚,女儿也与他脱离关系。吴某无家可归,遂到处流浪。得知情况后,民警遂联系韶山市公安局、民政局救助站多方协调,为吴某付清了医药费。20日上午,已基本恢复正常的吴某,自称因19日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心情不好,就买了一瓶1斤装的56度白酒,一口气喝完后醉得不省人事。在民警反复教育警告其喝酒的危害后,吴某答应要前往娄底打工,好好赚钱。民警随即为他买好食物和汽车票,并给了他几十元钱,送他坐车前往娄底。
来源:红网
作者:朱红梅 杨艳红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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