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在双峰县第一督学责任区认真察看了管理制度、队伍建设、条件保障、问责整改等情况,刘业湘、李伯康分别向市调研组一行汇报了双峰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有关情况。2014年,双峰县细化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按照定人员、场地、经费、范围、职责的“五定”原则,设置了6个督学责任区,覆盖全县所有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在全县教育系统选聘28名懂业务、能力强、有威望的专职责任督学和86名挂牌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的随访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2015年又创新工作思路,确定了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发展督导评估”和“创建人民满意学校”为抓手,建立和实施发展性评价机制,全面促进教育的持续健康和跨越式发展的工作目标,实化了督学责任区的工作。邓映民在听取汇报后,强调指出,督学工作一定要依法依规督导,又要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避免工作流于形式。
“你们是怎样处理好督学责任区和中心学校关系的?”“你们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中还有哪些困难?”在与第四督学责任区专职责任督学的沟通中,邓映民详细询问起双峰督学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问题。他要求,双峰下阶段一定要将督学工作抓实抓细,理顺工作机制,创造性推进督导工作,严要求、高标准严把责任督学关,加强对责任督学的业务能力培训,提升督导专业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办事公正、数量恰当的督学队伍,积极创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
双峰现有普通中小学校324所,教学班级1675个,幼儿园12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共有在校中小学生约11万人,在职教职工约7000人,而教育局在编在岗人员仅60余人,县域教育点多面广线长,仅靠教育行政部门往往鞭长莫及,设立督学责任区和挂牌责任督学,有效解决了执行效果难以监督的难题,形成了教育行政与教育督导“双轨”并行、“双轮”驱动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来源:红网
作者:郭正航 孙志奇
编辑:杨洁 实习生 陶园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