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全面推行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制度后,固定补贴村干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和群众工作站队员作为集中服务日工作人员,在原定每月的25、26、27日三天为“群众工作集中服务日”的基础上,增加每个村每周固定一天为“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时间,服务地点设村级活动中心或群众工作站。据了解,该市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制度主要包括全程代办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考勤考核制度、误工补贴和补偿制度四个方面。群众要办的事、要反映的问题由村干部或驻村干部担任代办员,负责接收、审核群众申办的事项,对群众现场的咨询、申请,能够在村办理的,立即办理,现场答复;凡在村不能办理的,由服务人员无偿代办或陪同群众到相关部门全程办理。同时,集中服务工作情况及群众来访情况全程录入《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志》和《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等工作台账,并收入村级工作档案,以备查阅。根据要求,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参加集中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准擅离职守,办公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乡镇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集中服务工作日制度的落实进行督查和考核,集中服务工作日工作情况将纳入群众工作站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其年终评先评优和奖励、工资评定的主要依据,对参加集中服务工作的村干部实事求是发放误工补贴,对因工作人员缺岗或自身原因造成群众误工的实行误工补偿。目前,武冈2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启动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制度,一个月来,共接待群众2123人,化解群众矛盾316起,为群众代办事项679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颖异 张晨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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