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郴州市财政部门继续坚持“保运转、保民生、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促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安排原则,优先安排资金保障民生。全市民生财政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3.6%,高出上年同期9.3个百分点。
据介绍,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大提质”工程的部署,加大了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落实价格调节基金稳价安民政策。同时,大幅提高了多项民生保障标准,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一连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60元/人·月提高到75元/人·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从2014年的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4年35元提高到40元。
为切实保障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郴州市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的各项政策,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在上年压减20%基础上再压减5%,预计压缩资金3700万元。1-3月,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765.38万元,下降了16.1%。同时,通过加大争资立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等举措,筹集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来源:红网
作者:何良元 龙源
编辑:杨洁 实习生 陶园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