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下班时间,芦淞区交警大队法宣中队副中队长文广经过纺织路红绿灯附近时,看到同事正在查处一台白色未悬挂牌照的奥迪小车,便急忙赶上去支援。
经调查,小车车主马某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都没带。交警决定将其带回大队处理。
途中,马某情绪非常激动,文广伸出左手,示意驾驶员安静。不料,马某竟突然张口咬住了文广的左手食指。文广伸出被咬脱皮的手指,记者看到,上面还留下一排清晰的牙齿印。
经查证,驾驶员马某今年28岁,并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他驾驶的白色奥迪车有闽E牌照,但并未悬挂。
文广介绍,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员,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外,马某还涉嫌妨碍公务。
来源:红网
作者:刘芳 何丽 张一璨
编辑:杨洁 实习生 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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