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临武县土地乡古城村的唐先生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钱包里面有600元现金、身份证和银行卡若干,回忆一番后,他在村里面山路到处寻找未果。傍晚时分,有人找上门来,说捡到他的钱包。唐先生得知自己的钱包被人“路不拾遗”,感激之情顿时涌上心头,当即掏100元作为酬金感谢对方。没想到对方讲起价码,索要1000元现金,双方僵持不下,当即翻脸报警。随即民警赶到现场找到双方当事人。失主唐先生告诉民警,“当时我发自内心地感激,马上从口袋里掏出100块钱给他,让他买包烟抽抽。”唐先生说,没想到对方回答“就给一包烟钱太少”。“我一听这话就很不舒服,我给他100块钱是发自内心的感激,但是他跟我讲价码性质就不一样了,我说我可以把包里的600现金都给他”。“600元怎么够,至少要1000元现金”,对方回答。就这样双方发生了争执。
经查,捡到钱的是一位50岁的老人,近日在古城村修水渠。他认为:“我没偷也没抢,我是大好人,要是不还给他,他到哪里去找啊?”唐先生说:“找不到就是另一回事儿,但是就不能为酬金多少开价,要1000块钱分明就是在勒索!”。双方各执一词,情绪都很激动。
捡到遗失物就是应该还失主,否则也是不当得利,索要酬金应该是失主自愿给。经过民警调解,文某把包还给唐先生,唐先生也同意将包内的全部现金作为报酬给文某。
来源:红网
作者:陈雷 赛钢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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