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戴某某是武冈市某中学的女职工,家庭经济拮据,但却爱慕虚荣,为了穿上漂亮的衣服,遂产生盗窃衣服的念头。2015年1月4日,被告人戴某某来到武冈市步行街,在第一家服装店内,将一件价值200余元的红利果牌白色T恤盗走,然后赶到第二家服装店,将一件价值700余元的雅鹿牌羽绒服盗走,在第三家服装店内,将一条100余元的大手掌牌长裤盗走,在第四家服装店内,将一条价值近100元梦莉雅牌长裤盗走,在第五家服装店内,将一件价值300余元的毛线衣盗走。
发现被盗后,其中一家店的店主向警方报案。警方通过调取服装店监控视频,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015年1月27日,被告人戴某某被武冈市公安局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2月6日被取何候审。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刘孝华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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