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创新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提出了减税降费、创业就业、公共服务、金融支持等十七条具体政策措施,并明确了负责政策落实的责任单位,旨在通过优化政策环境,抓好政策落实,助力湖南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激发创业创新热情。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扩大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范围,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范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严格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规范金融机构的收费行为,开展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治理行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意见》中首次推行了小型微型企业遵章守规预警制度,对小型微型企业非因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违章行为,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消防、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处罚预警”制度,企业及时纠正的,不予立案调查或依法从轻进行行政处罚。
《意见》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放在突出位置。要求结合省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引导小型微型企业集聚发展。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功能,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公共服务。
《意见》还从降低企业设立门槛,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适时设立再担保代偿补资资金帐户、加强小型微型企业担保服务、加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服务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促进小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制定了具有普惠性的政策措施,优化外部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编辑:王娉娉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