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就合理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进销差价,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各与会代表积极发表意见,围绕不增加患者医药费负担,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大型医药设备检查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
据了解,医药价格改革实施的范围为纳入全省第三批综合改革的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取消药品价格加成,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医药价格改革要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这四项基本原则,县级公立医院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以2013年药品合理差价为基数,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医药费负担,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
来源:红网
作者:吴星葙 王杨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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