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改的内容包括: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整治迟发、抵扣、擅自降低标准发放各项惠民补助问题;整治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试卷费、饮水费、班费、教育基金、校服费(城区学校可以按照益价费〔2014〕81号文件标准订购校服),向学生收取超出当地一般生活标准的生活费,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刊、学习辅导报、学生保险等问题;整治在职教师组织学生搭餐、课外补习和推介教辅资料、学习用品等问题。
此次整改工作自4月20日开始,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评估。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分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抓好整改;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组织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并将检查评估情况和有关台账上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受上级抽查。
来源:红网
作者:王有仁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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