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五一”小长假租车出游很流行 工商发布消费警示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沈玲 编辑:王娉娉 2015-04-27 20:41:1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4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 通讯员 沈玲)北京的王先生来长沙游玩,在某租车公司租赁了一台小轿车,由于出租期间轿车有违章记录,最终王先生的1500元违约金未被租车公司予以退还。由于行程紧张,日前,王先生在回到北京后向长沙12315投诉。
  
  原来,王先生在租赁汽车期间的违章记录需扣驾照6分并罚款200元。租车公司便对收取的王先生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经长沙工商部门调解后,租车公司最终同意邮寄汽车行驶证给王先生,由王先生自己消除违章记录后,退还了1500元违约金。
  
  近日,长沙的李先生在租车期间也遇到了纠纷。他租赁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后,李先生在租车公司客服指导下离开了案发现场。由于事故人离开现场,交警不能开具交通裁定书,保险公司也拒绝理赔。针对赔偿问题李先生与租车公司反复沟通。工商部门进入调解后,租车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租车出游已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为减少盲目租车出现的消费纠纷,长沙市工商局发布租车消费警示,以便您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1、选择正规租凭公司。消费者在租车时应选择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租凭公司,并查看其是否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租车经营资质。切忌选择无照经营的“黑公司”。
  
  2、签订租车协议。租车协议中应标明车况承诺、违章处理、突发状况处理、车损理赔、租凭超时如何计费等内容。可要求商家进行修改不平等的条款,亦可追加商定的条款。
  
  3、细心检查车况。消费者在提车时要细心检查车况,如划痕、车锁是否正常等。了解车辆保险状况,查看车辆行驶证等。租车前先试驾,以判断车子有无安全隐患。
  
  4、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保留收费单据和合同副本,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进行维权。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沈玲

编辑:王娉娉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4/27/114291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