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12时许,长沙铁路公安处新化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值勤时,发现一名青年男子神色可疑,随即上前盘问并查验其身份证和车票。票面显示,持票人“毛某”准备乘坐K724次列车从新化前往南京。民警随即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该男子自称没带。当民警告知,本人、车票、身份证,三者显示信息不一致,将被拒绝进站乘车。该男子才说出实情,自己真名阿晋,现年28岁,是湖南新化县圳上镇人,准备前往南京打工,因身份证遗失,故借了堂兄“毛某”的身份证买了这张车票。
经进一步查实,“毛某”,现年30岁,系网上逃犯。2014年8月8日晚21时许,因感情纠纷,毛某手持铁棍在长沙县暮云街道某小区殴打谭某,致其颈部、背部受伤。经法医鉴定,谭某的伤情构成轻伤。当年10月17日,毛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长沙县警方上网通缉。
随后,民警在阿晋的带领下,驱车百里,于当天下午15时许来到湖南新化县圳上镇某村,将“毛某”抓捕归案。经审查,毛某对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长沙铁路公安处已依法将毛某移交给长沙县公安局。
民警提醒,《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本案中阿晋即算本人身份证遗失,还可以用户口本、驾驶证等22种证件来购买火车票。此外,铁路公安在火车站也专设有临时制证窗口,为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方便旅客顺利买到车票。鉴于阿晋冒用身份证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又协助公安机关将毛某抓捕归案,民警对其严厉教育后放行。
来源:红网
作者:朱红梅 曾杰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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