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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六公立医院将告别“以药补医”

来源:红网 作者: 陈登辉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周洁 2015-04-27 1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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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站4月27日讯(星沙时报讯记者 陈登辉)不少在医院看病的市民或许会注意到,有些同样的药物,在医院买要比在药店买贵一些。其实这贵出的一截,叫做“药品加成收入”,它与“服务收费”、“政府补助”组成了公立医院接受补助的三个渠道。
  
  4月24日,长沙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上,《长沙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研究讨论后通过,“药品加成收入”被取消,这也标志着全县6所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的时代成为历史。
  
  “以药补医”或给患者增加负担
  
  记者了解到,“以药补医”的政策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国家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的情况下制定的。药品从生产厂商到销售终端要经过众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而这一政策规定,当药品进入销售终端医院之后,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可以再加价15%销售给患者。这项政策在历史上曾经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药补医”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医生在治病的过程中,开的药越多越贵,他的提成也就越多,所以就造成了医生为了挣到更多的工资,不顾病人承受能力加价加药,导致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长期以来,医疗卫生机构依赖“以药补医”维持运行发展,且目前药品加成收入仍然是补偿的重要渠道。
  
  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
  
  医院将合理提高服务费
  
  此次通过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2015年长沙县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星沙医院、县精神病院)都要全面实施改革,到2020年,力争县域内患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县级公立医院在改革后仍可正常运转,被取消的“药品加成收入”中80%将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也就是说,患者的实际医疗费用可能会有一些下降,但因为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下降的幅度不会太多,患者也可能不会有太多感受。
  
  但从长远来看,破除“以药补医”后,医务人员只能靠服务赚钱,通过改善服务行为,其医疗行为将更为规范,大处方等行为则将减少,患者的医疗负担理应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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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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