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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喻无瑕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谭兴华 2015-04-27 10: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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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隆回站4月27日讯(分站记者 喻无瑕)4月24日,隆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隆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副主任黄富华、李联群、罗海波、魏松元、刘海秋,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李喜堂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贺元平、蒋永恒、蒋盛海,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建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志军、乡镇人大主席及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规划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马伟为隆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接受马立军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隆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同意郑小玲辞去隆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开发区工作交办函办理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了满意度表决;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隆回县城东片区“A1”用地的议案,并作出决定,同意将“A1”(行政办公用地)与“A3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用地相互调换,并在《隆回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明确,调整后的“A33”保留原性质、原面积。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完善精神病人免费救治制度、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加强殡葬管理、合理配置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在会上对过去一段时间的民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几项具体工作提出意见:一是民政工作经费问题,工作经费安排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比例或挪作他用;二是低保问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三是精神病人免费救治问题,要规范和完善精神病人免费救治制度,重新制定切合隆回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同时要将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及时送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四是社会福利问题,养老服务发展要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要将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五是婚姻登记办公问题,要配备好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和调解室,并根据规定配备10名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六是殡葬管理问题,要加强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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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无瑕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谭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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