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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四企业违反环评法被查处 雨湖严查“补票”项目

来源:红网 作者:谭涛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熊璨 2015-04-28 1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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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4月28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谭涛)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擅自实施重大变动”等环评违法行为,遏制建设项目“先上车后补票”现象,环保部门开始动真格。4月27日,我们从雨湖区环保局获悉,4家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立案查处,其中1人被刑事拘留,并处罚金5万元。
  
  赵某是雨湖区姜畲镇正云冶金的负责人,其企业原来主要生产电焊产品,听说洗锰粉比较赚钱,赵某便在原厂内新增了锰粉清洗加工项目。该项目不仅没有进行环评,洗矿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新项目建成投产使用两次后,即被雨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经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检测,正云冶金锰粉清洗加工项目外排废水中的铅、锰含量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0倍、1209倍。目前,赵某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并处罚金5万元。
  
  雨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说,往年环保部门对企业环评违法只能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的才能进行处罚。由于可补办手续,所以很多项目未批先建,产生大量污染物。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补办手续”这个漏洞被堵住,环保部门现在可直接对未评先建的违法项目进行处罚,严厉查处项目“先上车后补票”行为。此外,除正云冶金外,还有其他3家企业因环评违法行为被雨湖区环保局立案查处。
  
  未批先建一般包含“新、改、建”项目,“新”即企业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建设项目,“改”即企业改变原有设备或工程的项目,“建”即企业从无到有,新建设的项目。雨湖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他们将严格查处“未评先建”、“擅自实施重大变动”的环评违法行为,将所有建设项目纳入环评体系。对于建设单位性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一旦发现有环评违法行为,除对其进行常规处罚外,还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将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移送至同级别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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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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